
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新媒体的时代,什么是新媒体?在技术层面就是要实现网络化,数字化、移动化和终端多样化;在内容层面就是互动化,即时化,多媒体化,其操作方式和表达方式要符合用户体验;新媒体在传播层面的本质就是传播关系发生根本性的改变,目标是实现多数人对多数人的传播。
新媒体的发展开创了自媒体的“我”时代,信息传播的便捷性、广泛性和自由性极大的释放了人们对信息生产、传播和消费的需求。在宽带技术、移动技术和云技术的支持下,新媒体传播的特点可以归结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实现以任何方式传播任何信息,就是按需传播,实时响应。
在这种传播方式下,新媒体日益成为社会各种信息生产、汇集、交流和传播的平台,这些社会信息也必然包含公共意见和社会舆论。各社会群体和个人出于自身的需要和利益,通过新媒体平台公开表达自己的态度、意见、要求、情绪,通过交流和互动,多数人在某些问题上达成一致,并形成共同意见,这便形成了新媒体舆论。
一般来讲,大众传媒的言论、意见和声音不能等同于舆论。媒体的调查和意见虽然在不同的角度上能够反映一定的舆论情况,但由于传统媒体由于容易受到不同利益集团和权力集团的影响,,很难真实再现社会舆论的全貌。传统互联网条件下,部分社会群体的意见可以通过BBS、论坛、社区等网络平台进行传播和表达,但其影响的范围和能力还是有限的,与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平台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新媒体的“自”媒体特点,决定个体的意见可以直接通过媒介进行表达,而不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进行转达和再现。此外,个体通过新媒体进行线上的相互交流,与传统的线下人际传播已经大不相同。传统的人际传播属于线性的传播行为,传播范围窄,影响力弱,而通过新媒体的新型人际传播,是非线性传播,任何人随时可以干预其他人之间的意见交换,人与人的交流过程也随时被其他人关注,其意见交锋和互动的过程也左右和影响其他人意见、态度和立场的形成。不仅于此,人的意见在互动中也可能受到影响发生变化,进一步反馈给其他人,刺激其他人进行在思考,形成新的意见和态度。这些就是非线性传播的典型表现,所以,舆论通过新媒体的传播,不是简单的中心扩散型的,而是多中心,多点传播,最后则发展为全面涌动,成为巨大的舆论场。
我们看到,在新媒体的传播环境下,网络的虚拟社会形态和现实社会形态已经充分结合,两个复杂的系统之间在新媒体的联系下进行了充分的能量交换和话语交换,新媒体舆论作为社会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越来越还原和接近整个社会舆情的整体实际。
新媒体的个性化的传播方式,一方面让受众体会着发布意见,表达态度,影响他人的自由,另一方面也带来了谣言泛滥,信息良莠不齐的弊端。
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不同,其传播的信息许多并未经过事先的筛选和过滤,舆论场由对事实的评述变成了观点的市场和情绪的流放地。许多情况下,事实似乎不重要。我们经常看到,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大部分参与者都是在没有捕捉到基本的事实真相,理清基本的事实脉络的情况下,就表达了意见和态度,从而导致舆论混乱,事件升级。
新媒体谣言的产生基本上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息在源头失真
新媒体信息的发布于传统媒体不同,缺乏把关人。由于个体信息发布者专业能力的缺失,对信息的真实情况调查不足,在主观上对发生的事件进行了原因剖析和认定,客观性的缺失导致其发布的信息本身就不准确,从而使谣言产生。2012年,福建厦门思明城管执法部门和交警部门联合执法,针对辖区内主干道上违反规定,用微型车、改拼装车、三轮车占道经营的现象进行整治。在这期间,网友上传了《厦门城管暴力执法激起民愤》的视频,引发舆论对城管执法的批评。而事后央视记者调查采访和城管执法的现场录像证明,网上流传的视频称城管打人的说法并不能成立,由于现场混乱,网上流传的视频和现场观众都是在没有看到整个执法过程,而是机遇事情发生的一些片段而形成的主观猜测。可以看出,这个谣言的产生就是由于信息在发布源头就发生了失真,没有对事情的全貌做出客观描述而导致的。
二、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变形
信息在生产过程中,基本事实是准确的,但由于在传播环节,加上了许多人们的主观意见和判断,经过了个体传播者的二次加工,从而导致信息变形。2013年5月,一女青年在北京大红门跳楼引发猜测,虽然警方第一时间公布了死亡原因,但民间仍充满了各种传言。一女子在听到有人议论该女青年是被人强奸后跳楼,便在其微博上自行编写发布内容为“京温女孩被七名保安强奸,警察拒不立案”等博文,该谣言被广泛传播,影响十分恶劣。虽然当事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整个事件仍值得深思。
三、个人和社会组织出于自身的利益需求制造谣言
新媒体传播的自由性和广泛性,也成为了某些组织和个人为自己谋利的工具。利用人们的好奇心和对社会热点话题的关注,制造谣言也能给一些个人和社会组织带来政治和经济利益。
中央电视台曾经报道,一些公关企业为发生危机的企业和机构进行有偿删帖。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耐人寻味的事实,就是新媒体上一些针对企业的负面言论,本身就是这些公关公司制造的。这是一条产业链,制造谣言和平息谣言都会给某些个人和组织带来利益。
也有一些谣言是行业对手制造的。一些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为打击对手,提高自己的市场份额,利用新媒体信息传播的匿名性,给对手制造谣言,并利用网络水军炒作,到达赢得竞争的目的。新闻曾报道,中国某两大同一行业的知名企业,互相给对手在网络上造谣,恶性竞争,甚至有个别骨干员工为此锒铛入狱,真是令人叹息。
更有一些谣言是自己制造的。一些机构和个人为达到炒作的目的,利用受众猎奇的心理,人为制造事件和话题,提高自身的知名度,或为新产品发布造势。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有意思的现象,许多影片在杀青和上映前后,就会传出关于男女主角的各种八卦新闻,明星们纷纷出来辟谣,相当一批这样的谣言,明显就是为影片发行和提高演员知名度服务的,基本属于自产自销。
在政治上,境内外的反华势力和敌对分子也经常利用新媒体制造和传播谣言,污蔑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今年5月份,青岛破获了一起法轮功分子企图以真人模拟演示的形式,伪造法轮功组织人员在监狱遭受酷刑迫害的照片,并意图在国内外网络传播。假设此案件没有及时破获,必然会制造一件起典型的政治造谣事件。
四、新媒体信息量过大,受众缺乏判断能力
新媒体提供的海量信息,满足了人们对大信息消费的需求,但新媒体上承载的信息页无疑是冗余的,充斥着大量的无用信息、垃圾信息、有害信息和虚假信息,这对受众的信息鉴别能力提出了更高的挑战。人的能力是有限的,某一方面的专家,在另一个方面也可能是个白丁。所以,信息时代造成的知识鸿沟也促进了谣言的传播。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年初在网络上广泛流传的有一批家禽得了炭疽杆菌,被送往浙江,引起了恐慌。一些有生物学常识的人马上指出这是谣言,主要是因为炭疽杆菌主要实在牛羊牲畜上传播的。福岛核电站危机中,网上谣传受核辐射影响,食盐短缺,造成大规模抢购潮,也是源于人们对国内食盐生产和供给的规律不熟悉所致。
谣言对社会健康运转是有害的,但它也是社会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民意的一种表现,是从反面的角度反映社会群体的不同意见、态度和情绪的渠道,所以,重视挖掘和分析新媒体谣言产生社会基础,探索其反映出的社会心理和社会问题也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如何抵御网络谣言,一般来讲,可以从四个方面着手进行:一是健全法律法规,针对新媒体谣言产生的机理和原因,出台完善的法律和法规体系,对于在网络上发布不良信息和散布谣言并引起不良后果的人和媒体提起公诉,予以严惩;二是政府加强管理和引导,从部门设置和技术层面加强监管,及时发现谣言,及时调查并公布事实真相,将谣言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内传播。三是媒体负起责任,无论是网络媒体还是传统媒体,都有义务发现谣言,打击谣言,澄清事实。各类媒体必须本着对社会负责的精神,把好信息源头关,对于新媒体平台的上已经传播的谣言负责查明真相,对于当事人要予以惩罚;四是网民要提高媒介素养,提高辨别谣言的能力,网络名人要有担当,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炒作,等等。这一些列措施的实施,必将对网络谣言的传播发挥很好抑制作用。
通过新媒体平台,政府在加强舆论监督、社会管理、政务公开、民意调查等方面,已经取得了可惜的成绩,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我们也必须看到,新媒体是把双刃剑,体也成为了谣言和虚假信息的滋生地,必须引起我们的警惕和重视。政府要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加强新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管理,减少谣言的发生和传播。我们可喜的看到,随着网民新媒体素养的提高,新媒体舆论愈发趋于理智,人们对信息真实性的鉴别能力也在逐渐提高,相关新媒体平台的用户还自发组织了辟谣小组,及时打击网络谣言,发布事实真相,这些都是新媒体有序发展的基础和良好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