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新华书店集团的实践看
当前我国数字出版产业中的几个问题
□刘 强(山东新华书店集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数字出版是依托数字技术而产生的新兴出版业态,它融合了文化产业、IT产业、通讯产业、商业服务业等多个产业的特性。其主要特征为内容生产数字化、管理过程数字化、产品形态数字化和传播渠道网络化。数字出版产业的兴起,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成为21世纪新闻出版业发展的主流方向。我国数字出版产业起步晚,但发展迅猛。过去五年,年增长率接近50%。2009年我国数字出版业总值达到795亿元,首度超越了传统书报刊出版物,而2010年预计突破1000亿元。可以说,我国新闻出版业已进入“读屏时代”。
山东新华书店集团介入数字出版发行始于2004年。根据形势发展,提出围绕大文化产业,实施“一业为主、多元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渠道升级和数字化转型,把网络数字产品的开发经营列入集团“两个单元、十大板块”的发展架构。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尝到了甜头。从2009年起,加快了数字化的步伐,先后与汉王、爱国者、毕升、辞海、亿维等品牌展开合作,半年时间实现销售550万元,其中电子书销售290万元。2010年初又在全国同行业中率先与汉王科技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汉王产品全线进驻;8月,与读者传媒集团完成战略合作签约,成为读者电纸书的省域总代理;9月,与神州数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计划用3年时间将新华数码港铺遍全省,进一步加强数字产品的经营阵地建设。2010年截至11月初,数字产品销售已达2600多万元,其中电纸书销售1500多万元。
在抓好数字出版产品销售的同时,探索进军数字出版产业链上游,投资运作了中小学远程网络教育项目。该项目创造了“两个全国第一”: 一是全国第一个提出并实现“知识点”教学法的网络学习产品,二是全国第一家实施网络出版发行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省级新华书店集团。我们与山东省教研室等联合研发的“网上教育教学平台”,得到了省教育厅的高度认可,与全省四级教育部门展开全面合作,全省教育局、教研室注册用户已达1200多家,学校注册用户9670多所,正式注册用户136多万人;“校本资源”模块开通使用学校学校15所,收入200多万元;“新华名师网”预计年销售“新华名师卡”1.5—2万张,年收入突破2000万元。
山东新华书店集团在网络数字产品经营上的快速发展,充分证明了数字出版产业的巨大潜力。但实践使我们深切感受到,我国数字出版产业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在轰轰烈烈蓬勃发展的表象下面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以电子书为例,我认为至少有“三大瓶颈”:
1、产业标准问题。2009年我国电子书销售约70万台,2010年预计销售达到300万台。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导致内容制作水平参差不齐、设备质量良莠混杂、技术参数和文本格式不一、版权纠纷不断,严重制约了产业的深度发展。2010年10月,新闻出版总署出台《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要求加快电子书标准的制定,并组织成立了“电子书内容标准项目组”,正加快研究建立电子书产业的“游戏规则”。
2、赢利模式问题。为了“跑马圈地”,抢一杯羹,各出版单位、IT公司、通讯公司、网络书店、传统书店等纷纷涌入电子书产业,热热闹闹,看上去很美。但喧嚣背后,真正形成稳定成熟赢利模式的却少之又之,很多都是在赔钱赚吆喝。目前国内市场上活跃的电子阅读器大约有15种左右,大多数都是靠销售电子阅读器本身获利,靠销售内容获利的几乎没有。设备制造商占据了产业链条中的强势环节,而内容提供商却成了弱势环节,版税极低。这种产业利益分配格局,不符合“微笑曲线”的一般性规律,内容提供商的价值被远远低估,准确地说,现阶段卖的根本不是“书”,而是“电子产品”。电子书产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包括内容提供商、设备制造商、平台运营商、渠道发行商等在内的产业分工和合作机制,优化利益分配格局,形成成熟的赢利模式。
3、市场问题。一是价格虚高。由于电纸书是新兴产品,所以制造商将其定位高端化、商务礼品化,主流品牌电子阅读器的价格都在2000元以上,最便宜的也在1000元左右。但据测算,电纸书的纯硬件成本仅在700元左右。价格虚高导致其市场推广的小众化。二是无序竞争。我国是全球第二大电子书单一国家市场,2010年上半年占全球出货量的21.4%,仅次于美国。由于市场需求旺盛,利润空间大,吸引了众多企业一哄而上,目前约有400多家企业推出了自己的电纸书品牌。投机心态导致整个电子书市场鱼龙混杂,乱象迭加,同质化严重,竞争无序,甚至演变成拼价格的低层次竞争。三是盗版猖獗。一方面互联网免费阅读的长期推行,使读者逐渐形成了“网上看书不花钱”的意识和习惯;另一方面,电子书制造商为降低成本,不愿提供合理的版税,导致内容提供商合作积极性不高。这些因素导致电子书盗版问题严重,版权纠纷不断。上个月新闻出版总署公布了首批电子书牌照,21家企业获得了电子书相关资质。产业准入制的推行,将对“山寨”、“盗版”现象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
数字出版是历史发展大势,不会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而改变前进的方向。相信在政府、业界、用户等各方共同努力下,数字出版必将成为新闻出版的支柱性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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